丽山宾馆院内建筑物附属物以及海关大楼顶部铁塔残值拆除
权特别约定
一、丽山宾馆院内建筑物附属物以及海关大楼顶部铁塔残值拆除拍卖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参与竞买者不得扰乱竞买秩序,不得有操纵、控制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将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其有关责任。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竞买人,根据拍卖法有关规定,买受人应支付实际成交价5%的佣金。并在当日下午15时之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签订《拆除协议书》,由委托方交付标的。买受人必须按要求完成拆除,具体按照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拆除协议执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齐款项,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标的。
三、成交后,须提供拆除资质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视为竞买无效。
四、拆除方须保证周围道路畅通,并设标志保护行人的安全。
五、 竞买单位须亲自组织拆除,不得转让拆除业务,否则将收回标的并取消今后拆除业务的竞买资格。
六、拆除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竞买单位负责,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垃圾的清运由买受人负责。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八、拍卖成交签订拆除协议后,由买受人自行看管,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九、参与竞买的公司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不能参与旧房拆除竞买。
委托人:(签章) 拍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2014年8月8日